【就业信息】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7 00:00:00来源: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是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江苏扬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学院网址:http://www.tax-edu.net),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下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学历

专业及方向

其他条件

A岗位

政治学教师

专技

2

1:1

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

中共党员。本硕博专业相近

不限

管理学教师

专技

2

1:1

博士研究生

行政管理

本硕博专业相近

不限

科研兼编辑

专技

1

1:1

博士研究生

经济学、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

本硕博专业相近,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论文

不限

二、 相关待遇

1.一经录用,即为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工资和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提供的津贴补贴待遇、安家费、科研启动金等。安家费:应届博士:15-25万;45周岁以下副教授:70-80万;50周岁以下教授:90-100万。科研启动金:应届博士:5万;45周岁以下副教授:10万;50周岁以下教授:20万。

2.入职后可免费享受学院提供的过渡房一间,房内配置有关必备生活用品及电器。过渡房使用期限为2年,期满后如有需要,在房源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再租住1年。

3.未参加房改人员,入职后如在扬州买房,可申请购房无息借款,借款额度为25-30万元,还款期限为10-15年。

4.入职后享受学院工作餐。

三、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A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8年12月29日。

四、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详见学院网站招聘公告。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袁老师 咨询电话:0514-87806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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