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关于申报2020年上半年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的通知》,九州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资助对象要求对自愿申报的同学进行了初审,确定以下同学为初选通过人员: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日-10月4日)。如果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10月5日中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冯老师
邮 箱:1873621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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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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