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工作事项 |
负责人 |
备注 |
9月25日-10月18日 |
缴清学费等相关费用,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
林老师、戴老师 |
财务部财务一科 |
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室 |
学位办审核答辩资格 |
李洋 |
当代楼校研究生院学位办A408室 |
领取答辩袋 |
戴老师 |
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室 |
10月上中旬 |
申请人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答辩信息 |
戴老师 |
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室 |
10月上中旬,最迟须于网上评议前1周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科点安排 |
预答辩 |
导师、答辩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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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0月12日 |
论文检测 |
戴老师 |
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室 |
10月14日-10月20日 |
学位论文网上评议 |
戴老师 |
当代楼校研究生院学位办A408室、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室 |
正式答辩前一周 |
办理答辩手续 |
戴老师 |
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室 |
11月中下旬 |
学位论文答辩 |
导师、答辩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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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后两天内 |
提交答辩材料 |
答辩秘书 |
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室 |
二、博士答辩工作联系方式
2020年学院下半年博士答辩QQ群:304659738,凭学号+姓名加入群。相关的后续通知和培训事宜会在QQ群内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戴老师,68754263;吴老师,68755919。
三、有关说明
(一)学分及缴费
按照培养方案修满学分(2014级、2015级、2016级及其他年级总学分15,学位课程学分不低于10),凭一卡通可以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自助打印成绩单(免费);缴清学费等各类费用。
(二)提交开题报告、通过综合考试
资格审查前,提交《开题报告登记表》(纸质版1份),同时在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完成综合考试,提交《综合考试表》(纸质版1份)。
(三)办理学位申请登记、资格论文审核
1.学院初审:申请人提交携带有导师签字的《博士答辩申请表》(附件2)、本人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原件)供审查,并附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左侧胶装),交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室。教学秘书对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在资格审查表中签字、盖章;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纸质,需签字、盖章),此表见《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纸质,需签字、盖章),此表见《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表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所填成果应该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SSCI、A&HC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
2.学校审查:由博士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A408室完成资格审查,由审核人在资格审查表中签署意见、盖章。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绩单和学位论文;
(2)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纸质,需签字、盖章),此表见《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表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所填成果应该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SSCI、A&HC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
(3)申请博士学位要求发表的资格论文原件。
3.资格论文的要求:严格执行《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及《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在CSSCI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CSSCI期刊论文至少1篇。作者单位应以武汉大学或九州平台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四)预答辩
参加预答辩,填写《预答辩记录表》,预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交到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室。
(五)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1.申请人将预答辩后修改定稿的论文发给导师,经导师审查后由导师发至指定邮箱:1454658415@qq.com,论文只检测一次,符合要求方可答辩,检测结果将反馈给导师并告知申请人;
2.论文格式:电子版论文为word格式,论文内容一般为:内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不需提交;
3.命名方式:论文的命名方式为:九州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号+姓名+论文题目.doc;
4.论文检测标准:总重复率不得超过25%,除去引文不超过10%。
(六)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答辩信息
1.登录系统http://yjs.whu.edu.cn/ssfw/login.jsp,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步骤提交以下内容:毕业申请—预答辩申请—评阅申请—答辩申请—学位申请;
注:无照片的学生请将电子版照片发至邮箱1454658415@qq.com,由学院统一提交学校研究生院进行上传,然后才能进行网上信息提交;
2.网上提交的科研成果应以武汉大学或九州平台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不属于此范围的成果不提交;
3.网上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上填写的一致,《申请表》上第3页所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第1页填写的信息一致。
(七)领取答辩资料袋
答辩袋内材料包括:《申请表》1份、《预答辩记录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2份。
(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
1.我院所有博士学位论文都进行“网上评议”,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院以下通知:《关于2020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附件1);
2.按通知要求持相关材料分别至当代楼校研究生院学位办A408室备案、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室办理。
(九)学位论文答辩
1.网上评议的3份评阅书全部通过后,申请人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2.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核学位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并添加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最迟须于答辩前24小时完成学院系统审核,否则,无法在系统中进行答辩公示,未经公示答辩无效;
3.答辩前一周,由答辩秘书到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室办理本专业的答辩公示手续;
4.答辩结束后由导师登录管理系统添加答辩结果;
5.答辩结束后,将《申请表》中审核通过的(1,3)(4,7)页复印15份(B4纸双面复印)交到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室。
(十)学位档案
1.《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
2.《开题报告登记表》1份;
3.《综合考试表》1份;
4.《毕业生登记表》2份;
5.成绩单2份(由学院教学办于校学评会表决通过后打印);
6.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
7.纸本论文2份(1份放学位档案,1份交教学秘书);
8.《博士学位申请表》第18-19页,纸质版“中、英文论文摘要简况表”(各1份);第24页、第26页,纸质版“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各1份);
9.《博士学位申请表》第28页,“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1份)。
(十一)学位委员会审批授予学位
11月下旬,九州平台(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结果进行审议,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社会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十二)毕业离校手续
申请人按学校要求办理好各项离校程序后,到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室并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
附件1:《关于2020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博士答辩申请表》